林权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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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10-09 17:03:08
时报记者 隋瑞峰
赤峰市翁牛特旗的绿化工作已经走在了赤峰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的前列,尤其是最近几年,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不足18%发展到了27.6%,自2004年启动公益林建设以来,在第一批已经完成206万亩的基础上增加了第二批的270万亩公益林的启动工作,的却可是说是赤峰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绿化的骄傲。但是,发生在2006年的一起滥伐林木的现象却使得翁牛特旗的这一荣誉大打了折扣,并由此发生了一起至今没有明晰的产权之争。
砍伐不明产权的林木引起滥伐案件
2005年6月26日,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五分地村下荒村村民东组李某取得了自家林地的三份共计185株71.5立方米的林木采伐权,然而,李某的侄子李国伟在采伐中却将全部树林内的2900余株树木全部砍光。其中,位于五分地镇五分地村下荒村民东组范围内的一片长200米、宽20余米的120余株将近60立方米的树木也被砍伐出售,并取得全部所得。
事后,五分地镇五分地村下荒村民东组由村民强烈要求李国伟返还所侵占的林木款,并立即向赤峰市翁牛特旗公安局报案。
此前,李国伟声称该片林木属于他们家所有,下荒村民东组则主张这片林木属于自己。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下荒村民东组要求翁牛特林业局予以该120余株林木进行确权,但是,直至今天仍然没有进行确权。“我十七岁参加生产队的劳动,那时侯就已经有树苗的,”61岁的村民李玉这样说。“在1982年我们分队的时候,把那片树林分给我们。”
“当时我是生产队长,那时我们就已经取得了这片树木的所有权,只是没有办理林木产权证。”村民王守仁说,“分队的时候我也在现场的”。
在李国伟砍伐树木以后,村民曾经对树木的根茎进行看守多日。后来并对此在翁牛特旗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以便惊醒诉讼费用。
艰难的确权
2006年4月16,下荒村民东组代表向翁牛特旗要求确权林业局指派五分地镇政府进行确权,政府指派镇林业工作站进行调查,最后,镇政府认为该工作应该由翁牛特旗林业局来做。
“我们没有确权的责任,因为(林业)产权的确认应该归林业局来完成。” 翁牛特旗五分地镇副镇长宋志勇说。“林业局在对林木没有明晰产权的情况下为什么要给予发放采伐证?”
“我们对这件事情很事重视,但是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的确很难确权。当时在八十年代我们开始对全旗内的林木进行确权,但是当时由于人们还认识不上去,时间又很紧张往往是工作人员拿着该好公章的林权证到村委会,大致进行填写,在工作结束以后,有的就把空白的证书仍在了那里,当时没有人注意这种现象,因为还要交纳管理费的,一些集体的林木就没有办理正造。” 翁牛特旗林业局于军局长说,“如果我们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就按照原来的林权证 确权那方不服还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不管怎么难办,我们也要对他们有争议的地方进行确认,大约三个月以后怎么也就有结果了,尽管我们已经用去了30多个工作日。” 据了解,此前,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已经进行了多次确权工作,但是,始终是由于没有直接的证据而没有最后结论。
“李国伟确实是构成了滥伐林木罪,我们正在进行进一步取证,因为购买木材的人还没有找到,李国伟已经被取保候审。”翁牛特旗林业公安局罗局长说。“如果移交法院判刑按照相关法律应该在三年以上。”日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本报将进一步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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